学生荣誉和行为准则

布鲁菲尔德州立学院的学生荣誉守则和学生行为守则为就读该学院的学生提供了广泛的行为准则. 荣誉学院的学生被要求遵守这些准则所规定的高标准,并被期望成为道德和负责任行为的缩影. 荣誉学生通常应该重视学术诚信, 道德行为, 多样性, 尊重他人.

任何违反上述准则的行为由您负责, 或者你应该为此负责, 会成为开除荣誉学院的理由吗. 这将由荣誉学院咨询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或者在需要的时候, 与学生事务处合作. 任何违反上述政策或守则的学生将受到正式谴责, 被大学停学, 或被禁止进入校园,将被荣誉学院立即开除.

试用期和解雇政策

留校察看是一种警告,提醒学生有被荣誉学院开除的危险. 在试用期间,他们不会失去作为荣誉学生所享有的任何特权. 所有被留校察看的学生都必须与荣誉学院院长安排一次会议,制定一项行动计划,以改善他们的学习成绩和/或其他学生行为.

如果荣誉学院学生的累积GPA低于要求的最低3分.他/她将在荣誉学院试用. (一年级学生在学院的第一学年不会被安排在荣誉试用期,但如果他们的累积GPA低于3分,将收到警告邮件.25). 成绩低于3分的学生.累计绩点25分,并且在接下来的两个全日制学期中保持不变的学生将被荣誉学院开除. 一旦学生的平均绩点达到3分,学生将被取消试用资格.25日再次. 如果在试用期结束后,学生的累积GPA仍然低于3分.他/她将被荣誉学院开除. 学生必须得3分.在毕业时累积GPA达到25,完成荣誉学院课程,并在其文凭和成绩单上获得荣誉称号.

连续两个学期(包括未来的学期)没有参加任何荣誉强化课程和/或偏离荣誉要求的学生可能会受到试用期,并将被要求与荣誉主任会面,讨论未来的荣誉课程.

没有每年完成课外充实课程荣誉点要求的学生将被留校察看.

留校察看的学生, 或者被解雇, 会收到荣誉学院院长的电子邮件,提供进一步的细节和任何适用的后续步骤. 任何被荣誉学院开除的学生将由荣誉学院院长以书面形式通知. 被荣誉学院开除的学生将不被允许参加荣誉学院的课程,也没有资格获得荣誉宿舍.

可以对解雇决定提出上诉, 如果需要, 由荣誉学院咨询委员会的两名成员和学生咨询委员会或学生事务办公室的一名官员组成的特别三人申诉小组委员会.

退出政策

由于外部医疗紧急情况(例如:长达数月的住院治疗)而退学的学生可以在与荣誉学院主任会面并制定双方同意的学习计划以完成荣誉要求后申请恢复进入荣誉学院. 未完成此学习计划的学生将被荣誉学院永久退学.

自愿退出荣誉学院的学生应联系主任并填写荣誉学院退出表. 任何获得荣誉奖学金的学生选择自愿退出,将不需要偿还荣誉奖学金. 然而, 这些学生今后将不再有资格获得荣誉学院奖学金.

完成政策

完成荣誉学院课程,并在文凭上获得荣誉称号, 学生必须从入学那年(大一或大二)开始成功完成所有荣誉大学核心课程,成绩达到B或更高。. 此外,他们必须每年完成所有必需的荣誉学分,以丰富课外活动. 在毕业前, 他们还必须完成荣誉强化课程的要求, 高级荣誉项目, 以及实习/出国留学/服务学习项目(根据学生导师或学术项目). 在毕业时未能完成任何这些要求将禁止完成课程和荣誉指定.